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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摘要: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2少数民族。以下是我们为大家整理的,相信大家阅读完后肯定有了自己的选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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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5-07-12 13:46
信息来源:
网络推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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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

1归侨子女和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持市侨办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2少数民族子女(持本人户口簿及复印件并经毕业学校在复印件上盖章认定;非青岛户籍少数民族子女还须持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加5分;

3台湾籍子女(持市台胞联谊会出具的有关证明并经毕业学校盖章认定、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5分。

上述考生报考普通高中总分低于全市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10分以内的,可由市教育局统一调拨到招生计划尚有余额的公办普通高中。

教育路上网院校查询【school.edu63.com】

为确保考生加分、优待材料的真实性,市教育局将在普通高中报名工作结束后进行审核确认,同时在青岛教育政务网(wwwqdedugovcn)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享受加分、优待政策考生信息同时通过市内三区教育(体)局反馈至初中学校,由初中学校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公示。

因为很多高考学子想知道,院校查询帮您们找到资料:2015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加分优待规定,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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