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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2023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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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8-21 14:42
信息来源:
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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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蔡县小学、初中招生入学最新政策2023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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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提高义 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 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 137号等文件精神,深化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制度改革,加强义务 教育招生管理,规范招生秩序,进一步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的热点 难点问题,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依法保 障适龄儿童、少接受义务教育权益,巩固义务教育免试入学工作成果,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水平,确保我县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同时确保治理义 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大班额”工作取得决定性成效,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 教育方针,以省、市有关招生政策为依据,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为目标,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原则,立德树人,实事求是,  认真负责,解决好招生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严格执行招生计 划,严格控制班额招生,自觉遵守招生秩序,遵循教育教学规律,  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 招生原则

  一执行划片招生

  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招生,采取“单校划片为主,多校划片为辅”的方式,按照“学校划片招生、学生相对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根据辖区适龄儿童少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为城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二坚持免试入学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 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类竞赛证书、学科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的名义“掐尖”招生。坚持 实施公民同招政策,严格落实中央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和 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的规定要求,坚持民办义务教育学 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 脑随机录取。加强外籍人员子女学校招生管理,不得假借民办学校等名义招收中国籍学生。

  三严禁超计划招生

  各学校必须落实严格控制大班额的招生目标,根据学校师资、 教室等条件,科学制定秋季招生计划。计划上报教育主管 部门,必须经过审批和备案,必须按照招生计划进行招生。凡是超 计划招生,或产生新的大班额,对学校及校长通报批评,必须限期立行立改,彻底整改。

  三、 招生对象

  小学 一 级招生对象为满6周岁8月31 日前出 生的适龄儿童,不得招收不足龄的儿童入学;初中七级招生对象为小学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

  城区学校招生对象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序号具体内容
1具有本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
2符合政策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3非城区户籍,其监护人学生监护人一般应为学生父母,学生父母去世或没有监护能力的才能有其他人担任有城区房屋产权的适龄儿童、少。

  四、 招生时间

  8 月 1 日前为片区内学生报名时间;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在8月 2日一10日进行片区外学生派位录取;8月11— 15 日为符合条件 的随迁子女、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 残警察子女及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申请入学时间;8月20日,教 育局统一批转上述符合条件学生名单。招生期间,各学校要按照县 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办理学生入学登记手续,不得提前实施任何形 式的招生行为,必须保证招生时间段内上午8点至下午6点有专 门人员组织接待招生工作,并在显要位置公开学校负责招生人员 的名单和联系方式及办公位置。任何学校不得在招生期间借机招收插班生。

  五、 招生办法

  一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1农村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中学校招 生按照"属地管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原则,根据生源、 学校分布、办学能力等情况,合理确定辖区内小学初中学校的招生 范围和招生计划,对农村小学毕业生,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到对口交接,直升本乡镇初中,严防小学毕业生流失或辍学。

  2农村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更不能突破计划招生。

  二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根据城区小学初中在县城所处的地理位置,本着学生在户籍 所在地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划定城区学校招生范围。符合报名条件 的学生及监护人,持入学信息登记表、户口簿、产权证明等有关材 料,到实际居住地的招生学校登记、报名。城区小学初中学校要严 格按照标准班额和招生计划进行招生,严禁违规提前招生和超计划招生。

  1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各学校根据适龄儿童少户籍 和监护人房产情况,依据“户房一致”优先原则,在划定片区内按 照以下三种生源依次录取,前面批次完成招生计划的则不考虑后续批次,未被录取的学生,监护人可到有学位的学校申请就读。

  一是户房一致:有划定片区内户籍和房产,且户籍地址与房产地址一致。

  二是有户无房:有划定片区内户籍、无片区内房产。自起,入户时间至当9月1日需满半以上。

  三是有房无户:无划定片区内户籍、有片区内房产。

  提供证件及要求:

  户籍凭证:适龄儿童少与父亲母亲同一户籍的居民户口本。

  居住凭证:房屋产权证房屋不动产证或住房保障局备案的  购房合同所有者是儿童少本人或其父母;父母是与祖外祖父  母长期同户居住的需提供城区户口本适龄儿童少与父母、祖外  祖父母在同一户口本上、其祖外祖父母房产证。新建小区  需同时提供交款票据,水、电、燃气及物业管理收费凭证等实际入  住佐证材料。签订购房合同但楼房尚未建成入住,不作为入学依据。 已购房并实际居住,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取得房产证的,由所在片区学校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安排。

  2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全面落实公、民办学校同招政  策。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围、 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前招  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选择生源。凡是违背公民同招政策和相关  招生规定,提前招生、超计划招生的学校,必须在学籍注册前限期改正,否则不予注册、不予上传招生平台,削减下一招生计划,扣除超出招生计划部分的生均经费,并对学校和校长进行全县通报批评。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特殊教育学校与普通学校同时进行招生。各中心学校、局直学 校要与县特殊教育学校密切配合,摸清底数。要优先采用普通学校 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接受义务教育。县特殊教育学校要逐步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提高招生能力。

  要积极与有关部门结合,探索实施“医教结合”的教育模式加强残 疾学生教育和康复训练。扎实开展送教上门,为重度残疾学生提供规范、有效的送教服务,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少受教育的权利。

  六、 相关政策

  一规范报名信息采集

  各学校应统一使用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开展学生  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工作,全面实行  阳光招生、规范招生。健全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登记制度,按照材料  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提前明确、广泛宣传报名  登记所需材料、报名时间和办理方式。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 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  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应  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  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 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做好残疾儿童入学

  按照适龄残疾儿童少就学零拒绝、全覆盖的要求,会同有关 部门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分类安置,实施分 类安置,由就读送教学校为学生建立学籍。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轻度残疾儿童少接受义务教育;各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 适龄残疾儿童少随班就读。中、重度听力残疾、智力残疾和视力 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人护理、 不能随班就读或到特殊学校就读的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送教上门服务,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三统筹安排随迁子女入学

  按照“以流入地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落实外省外 市外县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切实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流程和 证明要求,与本片区孩子一视同仁,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确保“应入尽入”。

  四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

  各义务教育学校认真摸清适龄残疾儿童底数,“一人一案”进 行分类安置,确保不失学,不辍学。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 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接受 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对需要专 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采取多种方式保障 其接受义务教育。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好 教育关爱政策,确保每一名适龄留守儿童少能按时入学接受义 务教育;要做好困境家庭学生的帮扶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五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  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引进高层次人才子  女及其他各类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细化操作程序,优化办理流程,严格落实优待政策。

  六全面贯彻公民办学校同招政策

  全面实行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招生范 围、招生计划和规定的招生时间、招生方式组织招生,坚决杜绝提 前招生。河南省教育厅已经建立了河南省义务教育招生服务平台, 各学校都要通过平台进行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和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信息发布等,全面实行阳光招生,确保招生工作规范运行。

  七严查非法办学行为

  新蔡县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排查并依法依规严厉查处社 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或 其他形式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行为。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加强招生入学学籍管理工作

  学校学籍管理员应充分利用省教育厅开发的网上培训平台 网址: gzglhaedugovcn 开展学籍管理业务学习培训,认真完 成学习培训任务。各校要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河南省义务教育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办基〔〕290号要求,及时做好小学新生注册和初、高 中新生学籍接续工作。严格落实学生“人籍一致,籍随人走”要求, 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和小学毕业生未被录取等 现象,严禁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九坚决消除起始级大班额

  继续全面实施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因校施策,严格控制小学  一级和初中七级的班额,确保起始级大班额零增量。凡是违  规招生、超计划招生并形成起始级大班额的学校,必须立即纠正, 坚决杜绝新的大班额产生,对存在侥幸心理,违规瞒报的校长,严  肃处理。存量有超大班额、大班额的学校,必须要有化解消除方案,确保到 基本消除超大班。

  十继续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要按照国家和我省关于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 步健全政府及有关部门、学校、家庭等多方联控联保责任制,不断 完善“一县一案”控辍保学工作方案,组织开展秋季开学劝返复学 专项行动,压实工作责任,坚决防止因贫、因病或家庭变故孩子辍 学。重点做好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群体入学工作,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

  一是继续完善“依法控辍、行政控辍、扶贫控辍、情感控辍、质量控辍”相结合的控辍保学机制;二是巩固教师和班主任承包目 标责任制,采取校领导包校,班主任包班,教师包学生,夯实责任,  落实奖惩;三是加强家访和劝返工作,做到教师人人入村入户,对 疑似失学学生做好耐心细致的劝学工作,保证没有学生因贫失学; 四是加强对残疾儿童的送教上门服务工作;五是加强义务教育阶 段招生宣传,教育引导适龄儿童少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 依法送子女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对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 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十一严肃工作纪律

  严格规范招生行为,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禁无计划、  超计划组织招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自行组  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  采用社会培训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考试结果;严禁提前组织招生, 变相“掐尖”选生源;严禁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混合招生、混合编  班;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  任何学校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严禁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类竞赛证书、学科竞赛成绩或考级证明等作为  招生依据;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设立任何名义的重点班、快慢班; 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对学生进行成绩排名、宣传考试“状元”和升学率。

  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划片规定的服务区域、招生 计划进行招生城区学校服务区域、招生计划附后。不得采用统 一笔试或者任何变相形式的统一知识性考试方式选拔生源。新生 入学编班不得分重点班、非重点班,鼓励推行学生电脑随机派位编 班,班主任随机抽班。严禁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对 联合或委托社会培训机构举办“占坑班”选拔生源,加重学生课业 和经济负担的行为,要严肃查处。建立健全违规招生查处和责任追 究机制,畅通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 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 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属地学校招生 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对中心学校校长和城区学校校长等责 任人,予以问责,对于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人民满意教育 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义务教育健康发 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学校都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切实把义务 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摆在重要的位置,以破解热点难点问题为导向, 从治理择校、消除大班额、控辍保学及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等方面,周密谋划,切实制定好招生入学工作方案,全面完成 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目标,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社会满意度。

  二加强宣传,接受监督

  各相关学校一定做好招生政策的宣传工作,开展对招生入学 政策、群众关心的疑难点的宣传释疑工作,取得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要加大义务教育“权利和义务统一 ”的宣传力度,通过与宣传部门 和新闻媒体通力合作,加强舆论宣传引导,解读招生入学政策,宣 传促进教育公平的具体举措,在全社会营造正确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观、学生成长观,指导家长树立科学教育观念,摒弃唯分数、唯升学的功利化倾向。引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的家长法  定监护人依法送其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防止辍学, 努力营造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引  导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及学生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  童少健康成长,理性安排子女就近入学,避免盲目跟风择校。要  通过多种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招生方案、招生计划、招生范围、 招生程序、报名条件、录取结果、咨询方式,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制  度,广泛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要不断增强招生入学工作的透明度,彰显招生改革的公信度。

  三加强监督,严肃问责

  建立健全监督和违规违纪举报及申诉受理机制,畅通渠道,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中的违纪行为,及时处置招生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突发事件,消除影响正常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隐患苗 头。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  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严重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给 予减少下一度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 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依法依规依纪对责任管理部门和人员予以问责。

  咨询电话:0396—3729168基础教育股

  0396-3726178民办教育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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