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无锡市
211工程教委公办
1、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文、理科兼收。
2、各专业录取方法:
①第一志愿报考设计学院专业、服装艺术设计专业方向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省计划,分省按我校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文化总分按原始分计算,以下同)。文化单科成绩要求为语文80分(满分150分)、英语65分(满分150分)。考生的专业总分位于所报学院专业的全国前3名者优先录取(不限文化单科成绩);凡专业成绩位于设计学院专业第4至30名、服装艺术设计专业第4至10名,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文化单科成绩的标准可为语文75分、英语60分。
②第一志愿报考美术学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省计划,分省按我校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1。。5+文化总分(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文化总分按原始分计算,以下同)。文化单科成绩要求为语文80分(满分150分)、英语65分(满分150分)。考生的专业总分位于美术学专业的全国前3名者优先录取(不限文化单科成绩)。
③第一志愿报考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省计划,分省按我校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考生的专业总分位于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方向的全国前3名者优先录取(不限文化单科成绩)。
④第一志愿报考音乐学、舞蹈编导专业的考生,在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和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户籍所在省(市)艺术专业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根据分省计划,分省按我校的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考生必须同时取得户口所在省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证和我校艺术专业校考合格证,方能按学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不组织省统考的,按照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文件规定执行)。
4、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