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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前进小学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小学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小学教委公办

招生计划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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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部门:
教委
学校类型:
小学
所在省市:
广东省 广州市 天河区
详细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桃园路1号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小学招生计划,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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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广州市天河区前进小学招生简章

  招生范围:

  石溪村、宦溪村、莲溪村、龙埗村;美林湖畔花园(桃园中路280—300双号、306—318双号、320—325号、327—337单号);桃园小区(桃园西路);金沙花园(桃园西路);海怡居(黄埔大道);东环新村(宦溪西路);荔苑楼(宦溪西路);桃园居(石宦路);广州市人民制革厂宿舍(牛涌街11号);广东省基础公司宿舍(黄埔大道东);东圃木材厂、砖厂。

  招生对象:

  凡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今年招生对象为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未满6周岁的儿童不属于今年招生范围。

  证明材料:

  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市房管局认可的租房合同及唯一居住地证明)等证件和一个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与小孩一起前往学校报名。无房产证明必须提供由广州市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时间安排:

  5月10日、11日、12日(星期六、日、一)到校报名。

  学校发放新生注册通知书:6月8日(星期日)。

  新生到小学注册:6月15日、16日(星期日、一)。

  

  招生范围:

  石溪村、宦溪村、莲溪村、龙埗村;美林湖畔花园(桃园中路280—300双号、306—318双号、320—325号、327—337单号);桃园小区(桃园西路);金沙花园(桃园西路);海怡居(黄埔大道);东环新村(宦溪西路);荔苑楼(宦溪西路);桃园居(石宦路);广州市人民制革厂宿舍(牛涌街11号);广东省基础公司宿舍(黄埔大道东);东圃木材厂、砖厂。

  对口中学:18中学

  招生方式:片区招生、择校

  广州市天河区前进小学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为2007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报名时间、材料

  全区小学一年级招生报名时间是年5月11日至13日三天,请家长带齐户口本、有效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宅基地证、集资房证明、拆迁协议、市房管局认可的租房合同及唯一居住地证明)等证件和一个贴足邮资的回邮信封与小孩一起前往对口小学报名。无房产证明必须提供由房地产交易登记中心出具的《房地产登记簿查册表》。

  三、学位分配

  具体情况分以下几类:

  1、一手房住户:在新生报名前(年5月11日前)购房并入户、入住的一手房业主子女,作为地段生入读所属地段对口小学;已购房但在5月11日至8月31日期间入户、入住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新购房但未办齐交楼入住手续的,不在新购房地址对口小学安排学位,应在原实际居住地申请学位。

  2、集体户: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均属广州市天河区集体户,集体户口地址与实际居住地址不一致的,能提供实际居住地公安部门出示的不得迁入证明以及房产证或市房管局认可的(或符合有关规定的)房屋租赁合同,和居住情况的相关证明(提供实际居住地消费单据,如水电费、煤气费、固定电话费等),且该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3、租住户:手续完备并于年5月11日前租住我区,租期在三年或以上(从年1月1日算起)的租住户子女,且该住房为适龄儿童及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产证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对没有按规定办理合法租赁手续、租期不足三年或在年5月11日后租住我区的,不予受理。

  4、拆迁户:由拆迁办安置并实际居住在我区辖内的拆迁户子女(以拆迁协议提供的居住地为依据,可不与户口地址一致,但必须具备广州市户籍),或领取拆迁补贴自行解决住地的临迁户子女,能提供市房管局认可的年5月11日前签订的有效租赁合同,经核实确认现住址为适龄儿童与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需提供父母双方无房证明),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若学位已被使用或对口小学学位紧张,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5、二手房住户:在年5月11日前已办齐交易手续(以领取房产证为准)并入户的二手房业主子女,如学位未被使用,到对口小学入学作地段生接收;如学位已被使用,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在年5月11日后办齐交易手续的,一律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不作地段生接收。

  6、随祖辈居住户:适龄儿童自出生就与父(母)一起和祖辈同户同住,且父母在广州市内没有独立房产或其他居住地的(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需提供单位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如学位未被使用,由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适龄儿童与父母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是祖辈家,但不同户或中途迁入户,或学位已被使用的,则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

  7、不完全房产住户:适龄儿童与父母拥有不完全房产的居住地是其在广州市的唯一居住地,且在广州市内没有其他完全房产或居住地(没有单位分房、自购房、租房等),人户一致,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学位。如不完全房产居住地之外另有完全房产居住地,应将户口迁至完全房产地址,由完全房产居住地对口小学作地段生接收。

学院(大类) 系别(小类) 专业名称 招生人数

评论发表
  • 胡燕茹评价
  • 2023-03-10 10:41
我想把我小孩转学到贵校2023年9月份的四年级,请问下贵校转学(转入)申请应该怎么办理,来自广州市
  • 评价
  • 2022-12-30 12:31
学校的生涯杂了点,不过学校管理很严格,不会太混乱。在这里学习,压力不大。平时有好多活动的时间。老师也会带我们做一些小小的实践活动,特别的有意思。可是到了写实践心得的时候,那我们就要想破脑袋了,呵呵。
  • 游客评价
  • 2023-01-03 18:19
潘老师是这个学校最负责的老师了
  • 游客评价
  • 2022-12-27 09:18
朋友跟我提了这个学校,我也是来查查有没有关于这个学校的信息
  • 游客评价
  • 2022-12-16 18:39
八年级下册可以转过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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