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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工程教委公办
西南大学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
为了鼓励更多的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我校,提升我校本科生源质量,经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特设立西南大学新生奖学金,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新生奖学金的等级及奖励标准
新生奖学金分为特等奖学金、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三等奖学金四个等级,特等奖学金30000元/人,一等奖学金5000元/人,二等奖学金3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
二、新生奖学金的获奖条件
凡当年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被录取,高考成绩在500分以上,且具备以下条件者,可获得新生奖学金:
1.高考成绩居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文理科前10名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新生特等奖学金。
2.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100分(原始分)或120分(标准分)以上者可获得新生一等奖学金。
3.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80分(原始分)或100分(标准分)以上者;或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可获得新生二等奖学金。
4.高考成绩高出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当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本科第一批录取分数线60分(原始分)或80分(标准分)以上者可获得新生三等奖学金。
若同时具备两项以上获奖条件者,则只颁发其中最高等级的一项奖学金。
三、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及发放办法
学生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若符合获奖条件者,须于当年8月31日前向我校学生工作处提交《西南大学新生奖学金申请表》和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入学报到时交验原件),经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报学校批准后,在新生开学典礼上予以表彰,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学校对贫困学生的特殊政策
多年来,我校建立了以奖、贷、勤、补、资、免为主体的奖励及助学保障体系,加大资助力度,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成长成才。
奖 学校设立了国家奖学金、专业奖学金、侯光炯奖学金、先正达农业科技教育奖学金等多项奖学金项目,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贷 贫困生可以根据国家关于对大学生助学贷款的有关政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实行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全部自负的办法。学生本人提出申请,银行审批同意后可以获得学费、住宿费或生活费贷款。学校积极为学生申请贷款提供便利。
勤 学校积极开辟学生勤工助学的渠道,拓展勤工助学岗位,鼓励学生,特别鼓励贫困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积极参加勤工助学。经过努力和探索,我校已经走出了一条健康的勤工助学发展之路。
资 学校通过多方面筹集社会资金,加大对特困学生的社会资助力度;对西藏、新疆少数民族地区贫困生都设有专项资金资助。
补 为鼓励和扶持刻苦学习而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设有特困生定期和临时困难补助,开通绿色通道为经济困难新生发放生活补助。
减 学校对一部分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条件较差、交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予部分学费减免
免 学校对一部分品学兼优而家庭经济条件极差、交纳学费确有困难的学生给予部分或全部学费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