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西安市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一、专业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了解与本专业有关的社会科学、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知识,具备良好的文史素养和英汉双语教学能力,熟悉对外汉语教学的基本规律和方法,能在国内外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行政机关、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大众传媒、公司企业等单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对外宣传、中外文化交流等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四、毕业生就业方向
可在国内外各级各类教育科研、行政机关、新闻出版、文化管理、大众传媒、公司企业等单位从事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对外宣传、中外文化交流等工作,。掌握扎实的汉语言文学和英国语言文学基本理论和知识,受到中国文学、英语语言文学、中外文化及交流等方面基本训练,熟练地掌握英语,二、专业内容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语言学和第二语言教学的基本理论,同时掌握一门第二外语,具有从事语言或文化的教学、研究和交流的基本能力,。
三、主要课程
基础英语、高级英语、英汉写作、英汉互译、现代汉语、古代汉语、汉英语言对比、中国文学、外国文学、中国文化概论、中西文化对比、中国民俗文化、建筑文化、中国建筑艺术欣赏、西方文化与礼仪、语言学概论、二语习得、对外汉语教学概论、对外汉语教学法等,。。
录取规则: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0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本科招生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本着依法治招的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学校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曾用名:西安冶金建筑学院﹤1994-1963﹥、西安冶金学院﹤1963-1959﹥、西安建筑工程学院﹤1959-1956﹥),学校国标代码:10703。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实行“中央与陕西省共建,以陕西省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主要培养研究生和本科生。第四条 本科生毕业颁发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第五条 校址:西安市雁塔路中段(本部校区)、幸福路中段(东校区),两校区相距约3公里。第二章 组织机构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及上级部门的有关规定,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为学生处、教务处、监察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招生业务工作归口于学生处,校招生办公室负责本校招生录取的具体工作。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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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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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及其它: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按学生所学专业的类别(非指参加高考时的考生类别)划分,分别为: 理工类4500元/学年;管理类4500元/学年;文史类3500元/学年;外语类4500元/学年;艺术类9000元/学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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