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蚌埠市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安徽财经大学(一、学校概况[发展沿革]我校于1959年创建,先后隶属商业部、国内贸易部、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2000年,国务院决定学校实行中央与地方共建,以安徽省管理为主。2004年,经教育部批准更名为安徽财经大学。[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8大学科:经济学、管理学、法学为主,跨文学、艺术学、理学、工学、史学。我国首批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第二批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权,38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0个硕士专业授权点,54个本科专业。4个省部级重点研究基地: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合作经济研究中心、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合作经济研究与培训基地、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棉花研究与培训基地。8个……)2015年按专业(类)招生录取,学生进校后,根据学校实际,结合学生申请实行两次分流。
第一次分流:选择专业(类)。大一年级结束,学生原则上自愿选择继续修读专业类或转入其它专业类。
第二次分流:选择专业类内本科专业。大二年级结束,学生原则上根据本人志愿在正在修读的专业类内部选择专业。
补充说明:
1、会计学、会计学(注册会计师)、金融学、金融学(国际金融),学生申请会计学等专业办法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2、艺术类学生限定在艺术类专业范围内自愿选择分流;
3、职教师资、第二学位招生等特殊类别学生,不参与分流;
4、如果国家相关文件有特殊要求的,则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5、本原则适用2015年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由安徽财经大学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