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咸宁市
专科院校教委公办
收 费 项 目 |
计费 单位 |
收费 标准 |
收费范围 |
批准收费的机关及文号 |
一、民办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学费 |
学生 |
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 陕价行发[2005]148号 陕价行发[2005]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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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5、2006级 |
元/生年 |
6100。。00 |
陕教资[2003]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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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07级以后 |
元/生年 |
6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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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办高等学历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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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理工农林类 |
元/生学期 |
3800。。00 |
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软件技术、机电一体化、楼宇智能自动化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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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艺术类 |
元/生学期 |
4600。。00 |
数字化影视制作、动漫设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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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民办中等职业教育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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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法财经类 |
元/生学期 |
2000。。00 |
会计电算化、物业管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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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理工农林类 |
元/生学期 |
2400。。00 |
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计算机网络、数控技术、计算机通信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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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五年制大专教育收费 |
采取3+2方式,前三年按中等职业教育收费,后两年按高等职业教育收费。 |
注:以上价格为我院2009年收费标准,年收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