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西安市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第二条 一般高校招生任务要遵循公平竞争、公平选拔、揭露通明的准则,坚持德智体美具体查核、归纳评估、择优选取。
第三条 加强安全保密处理任务。出题、印题、试卷分发、拉运、保管、考试施行、答卷收回各环节保密处理要完成无缝衔接,特别要加强考试施行工夫试题试卷的安全保密任务,包管安全保密满有把握。还要加强考试信息体系安全、涉考人员人身安全处理任务,完成安全高考。
第二章 报 名
第四条 契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请求报名:
1.恪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令;
2.高档中等教诲校园结业或具有同等学力(同等学力者应由自己写出阐明,县、区教诲行政部门审核赞同);
3.身体健康;
4.到2012年8月31日,常住户口和高档中等教诲学籍均在陕满3年。
在我国久居的外国侨胞报名,除契合上述条件中的1至3条外,须有省公安厅填发的《外国人永世居留证》或《外侨居留证》。
第五条 归于下列状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档学历教诲资历的高档校园在校生;
2.高档中等教诲校园非应届结业的在校生;
3.在高档中等教诲阶段非应届结业年份违规报名并参与一般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结业生;
4.在上一年度一般高校招生考试中使用通讯东西作弊、由别人替代考试或替代别人考试被认定为考试作弊行动且情节严重的考生;
5.因冒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纳强制办法或正在服刑者;
6.在陕常住户口不满3年者;
7.高档中等教诲学籍在陕不满3年者。
第六条 考生自己或随父亲(母亲)因军转安顿、任务调集(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人事处理部门处理的调集)正常迁转在陕落户者,不受户籍、学籍年限约束。
第七条 为包管考生参与高考的基本权利,对户口一直在陕西,但因随在外务工的爸爸妈妈而在外省就读,在陕学籍不满3年者,可以在户籍地点县(区)报名。
第八条 一切拟参与一般高校招生选取的考生(包罗保送生、高职独自招生等不参与统考的考生),都必须在户籍地点县(区)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处理报名手续。报名工夫和方法、准考证号的编列规矩等,依照《关于做好2012年陕西省一般高校招生考试报名任务的告诉》(陕招办〔2011〕41号)履行。
第九条 各地要严厉检查考生报名资历,谨防虚伪户口、假造学籍和其他不契合条件者违规报名。
第三章 考生档案
第十条 考生档案包罗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是一般高校选取重生的主要依据,由省招办树立,内容包罗报名、体检、思想政治道德查核、高考成果、自愿、诚信记载、学业水平考试成果和归纳本质评估成果等信息。纸质档案包罗学籍档案和报考资料,其树立、处理及收取方法依照《陕西省一般高校招生纸质档案处理方法》(陕招办〔2012〕7号)履行。
第四章 思想政治道德查核
第十一条 思想政治道德查核以考生自己现实体现为主。考生地点校园或单位担任对其政治情绪、思想道德做出具体判定,内容要完好、精确。在校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查核由专人输入网上报名体系,校园检查;非在校生的判定由其任务单位填写(无任务单位的由城镇、街道办事处填写)《2012年陕西省高考报名非在校生思想政治道德查核表》并加盖公章;回户籍地点县(区)报名考生的判定由就读校园担任。县(区)招办要指定专人将非在校生和回户籍地点县(区)报名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判定内容输入网上报名体系。查核表原件留存备检。
对受过刑事处分、治安处理处分或违纪处分的考生,要供给其所犯过错现实、处理意见、自己对过错的知道及改正后的体现等资料。
第十二条 有下列景象之一者,归于思想政治道德查核不合格:
1.对立宪法或参与邪教组织的;
2.冒犯治安处理处分法,遭到治安行政处分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第五章 体 检
第十三条 一切考生必须参与体检,并照实填写自己的既往病史。各市、县(区)招办要依照《关于做好陕西省一般高档校园招生体检任务的告诉》(陕招办〔2010〕6号)恳求,与当地卫生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挑选体检病院和选聘体检任务人员,禁止以体检任务站等方式替代体检病院的任务。要对体检任务人员进行仔细训练,合格后方可上岗。要采纳办法,完善顺序,包管无错检、漏检,禁止招摇撞骗。体检定论要由副主任医师(含)以上职称的医生填写并对其真实性担任。非指定的医疗机构为考生所作的体检定论无效。体检表填写要笔迹清晰,数字精确,涂点标准,以包管信息收集精确。体检定论要反馈给考生。
第十四条 各县(区)体检任务完毕后,要指定专人对体检表进行仔细复查,要点检查考生填写的既往病史能否事实、体检医生填写的项目能否标准,有无错检、漏检,体检定论能否精确,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检或更正。各市(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