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北京市 海淀区
专科院校民营民办
一、高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赞助方针系统
党中心、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赞助任务。建立健全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赞助方针系统,使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可以顺畅入学和完结学业,是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维、执行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行动;是施行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化教诲布局,促进教诲公平缓社会公平的有用手法;是实在实施公共财政功能,推动根本公共效劳均等化的必定恳求。
1。。 高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赞助方针系统主要内容
当前,国家在高级教诲阶段建立起国家奖学金、国家勉励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借款(包罗校园地国家助学借款和生源地信誉助学借款)、师范生免费教诲、退役战士教诲赞助、膏火抵偿助学借款代偿、勤工助学、膏火减免等多种形式有机连系的高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赞助方针系统。家庭经济艰难学生考入大学,首要可通过校园开设的“绿色通道”准时签到。入校后,校园对其家庭经济艰难状况进行核实,采纳异样办法给予赞助。其间,处理膏火、住宿费问题,以国家助学借款为主,以国家勉励奖学金等为辅;处理生计费问题,以国家助学金为主,以勤工助学等为辅。此外,国家还活跃引导和鼓舞社会团体、企业和小我面向高校建立奖学金、助学金,一起协助高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顺畅入学并完结学业。
2。。 高校家庭经济艰难学生
家庭经济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措到的资金,难以付出其在校学习时间学习和生计根本费用的学生。学生需向校园申报家庭经济艰难,由校园根据有关部门设置的规范和规则的顺序、以民主评议方法断定。学生在请求家庭经济艰难确守时,必须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大街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承认的《高级校园学生及家庭状况调查表》(见本简介插页附表),证明本人的家庭经济状况。
3.高校赞助方针施行规模
公办一般本科高校、高级职业校园和高级专科校园的全日制一般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契合国家规则条件的,享用国家的赞助方针。依照国家有关规则规范办学、从任务收入中足额提取4-6%的经费用来赞助家庭经济艰难学生的民办高校(含独立学院)接收的全日制一般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契合国家规则条件的,也可享用国家赞助方针,详细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国家有关规则制定。
二、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是为了表现党和政府对一般本科高校、高级职业校园和高级专科校园家庭经济艰难学生的关心,由中心与当地政府一起出资建立的,用于赞助家庭经济艰难的全日制一般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的助学金。
1. 赞助规范
全国均匀每人每年3000元。详细规范,中心高校由财政部商有关部门断定,当地高校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断定。
2。。根本请求条件
①酷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恪守宪法和法令,恪守校园规章制度;
③诚笃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④勤奋学习,活跃进步;
⑤家庭经济艰难,生计简朴。
3.请求、鉴定和发放
国家助学金每学年鉴定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校园提出请求,各高校于当年11月15日前完结鉴定。国家助学金各年按10个月发放,高校按月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
4。。 关联事项
同一学年内,请求并取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还请求并取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勉励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诲的教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还取得国家助学金。
三、国家勉励奖学金
国家勉励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一般本科高校、高级职业校园和高级专科校园的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勤奋学习、尽力进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心和当地政府一起出资建立的,奖赏赞助德才兼备的家庭经济艰难学生的奖学金。
1.奖赏规范
每人每年5000元。
2.根本请求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一般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契合以下条件:
①酷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恪守宪法和法令,恪守校园规章制度;
③诚笃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④在校时间学习成绩优秀;
⑤家庭经济艰难,生计简朴。
3.请求、鉴定和发放
国家勉励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施等额鉴定。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校园提出请求,各高校于当年10月31日前完结鉴定。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勉励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关联事项
同一学年内,请求国家勉励奖学金的学生可以还请求并取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还取得国家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诲的教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不再还取得国家勉励奖学金。
四、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是为了鼓励一般本科高校、高级职业校园和高级专科校园学生勤奋学习、尽力进步,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心政府出资建立的奖赏稀奇优秀学生的奖学金。
1.奖赏规范
每人每年8000元。
2.根本请求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一般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契合以下条件:
①酷爱社会主义祖国,支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②恪守宪法和法令,恪守校园规章制度;
③诚笃守信,道德品质优秀;
④在校时间学习成绩优良,社会理论、立异才能、归纳本质等方面稀奇杰出。
3.鉴定和发放
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实施等额鉴定。各高校于每学年开学初发动鉴定任务,当年10月31日前完结鉴定。高校每年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布国家统一印制的奖赏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4.关联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能否艰难,只需契合规则条件,均可取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取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艰难学生可以还请求并取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还取得国家勉励奖学金。试行免费教诲的教诲部直属师范院校师范类专业学生契合规则条件的,可以取得国家奖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