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李明舜
李明舜,1964年1月生,男,籍贯河北省,教授,中国共产党党员,现任中华女子学院副院长。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0年7月进入中华女子学院法律系工作。 主要社会兼职有中国法学会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婚姻家庭研究会常务理事、副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性别与法律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北京市人大立法咨询专家。
主要研究领域为婚姻家庭法学、妇女法学、民法学。主持了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对策研究) 、中国法学会反对针对妇女的家庭暴力对策研究项目《司法调查》分项目;参与了全国妇联(妇女权益保障法)实施情况抽样调查;参加了婚姻法修改、民法典—亲属编、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等立法工作。独著、合著、主编、参编《妇女权益法律保障研究》、《婚姻法中的救助措施与法律责任》、《女性面临的法律问题》等著作26部;撰写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
曾荣获北京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中国组委会嘉奖、北京市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第五届全国妇女报刊好作品二等奖;联合国妇女发展基金会反对家庭暴力杰出贡献奖、全国妇联、中国妇女研究会第一届优秀成果三等奖。
多次在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法律讲堂》、《央视论坛》、《实话实说》、《半边天》及人民网《强国论坛》等栏目传播法律知识。
其间,先后到芬兰、加拿大以及我国香港进修、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