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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艺体育特长生必须经过学校面试专业测试考核。 第十二条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考生。天津市考生执行本章程第十三条之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我院在接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准备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录取通知书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出。
第十三条天津市考生在高考分数同等的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优先安排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较佳的考生的录取专业。
第十五条非英语专业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小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天津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天津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条院校志愿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见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次类推。
第四章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专业志愿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即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依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和复查。对不符合标准的,按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处理。
学院拥有一批高学历、高水平、业务精、能力强的雄厚师资队伍。此外,学院还聘任在城建行业以及各大集团内部具有动手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的资深人士常年在校执教,从而大大提升了学院的教学(实训)师资力量,增强学院综合办学实力。 随着学院办学规模及实力的进一步增强,还将不断扩大专业的覆盖范围,以适应现代化城市建设与发展的需要,为支持地方区域经济建设和滨海新区建设培养大批应用型、技能型的综合性专业人才。紧紧围绕天津城市建设、滨海新区发展建设和市场人才需求,创新"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进一步推动专业建设与发展,调整和优化课程设置,形成了以城市建设类为特色,涵盖建筑类、管理类、能源类多种专业层次有机结合的专业体系。天津城市建设管理职业技术学院是市政府批准成立的高职学院,是天津市城建系统目前唯一一所高职院校和培养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教育基地,隶属天津市燃气集团,面向全国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