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
高校教委公办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②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决赛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 二等奖:奖金4000元。获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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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说明:符合以上获奖条件者,需在入学报到时凭有关证书证明到招生办公室登记确认获奖资格,每人只能享受最高一项奖励。
一、 目的。
3、 凡是获得优秀新生奖学金的学生,如无特殊情况,不能自动申请退学,否则将追回已发放的奖学金。
1、 评选目的:培养新生的责任心和使命感,提高新生的思想道德情操和集体荣誉感,在新生中树立榜样。
第二十八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3、 评定办法:在新生入学后的军事训练期间,由各系学生票选结果产生。
① 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② 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省赛区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省赛区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 一等奖:奖金10000元。获奖条件:。
4、 本办法自二○一○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为鼓励和吸引学习成绩优良的学生报考我院,培养和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优秀学生,提高我院生源质量、教育教学质量,为国家建设培养高素质人才,特设立中山大学南方学院2010学年优秀新生奖学金。
奖励人数及金额:按照250人评选1名的比例由各系推选,奖励金额1000元/人。
2、 奖励对象:2010级新生。
1、 奖励对象:第一院校志愿组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并入学报到的2010级新生。
二、 评定办法。
依据新生高中阶段竞赛获奖情况。
1、 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新生档案、高考成绩、获奖证书证明等相关资料,按照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拟定优秀新生奖学金获奖名单,在新生报到后、开学典礼前报学院主管领导审核,并报院长批准。
2、 评定办法:以生源所在省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基准,综合评估考生高考成绩(不计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三所学院的成立与发展, 同时还得到了投资方捐资成立的珠江教育发展基金的鼎立支持。 学院光纤骨干网已覆盖全部楼宇,其中图书馆、实验楼已覆盖无线网络。同时,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还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国外的近10所高等院校保持紧密联系,开展形式多样的学生交流。图书馆总建筑面积2。。85万平方米,现有中外文图书近40万册,报纸159种,期刊685种,光盘资源近3000种。学院占地面积1000亩,规划建筑面积46万平方米。学院传承和发扬中山大学“重视基础、重视质量、重视人才培养科学规律”的教学传统,大力实施“人才强院”战略,面向全国招聘具有硕士、博士学位和丰富职场、海外留学经验的中青年教师,建立起一支以中山大学教授、副教授为骨干,各学科教师梯队结构合理、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并聘请其他高校有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有关行业、企业富有实践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士、专业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