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1、复试原则
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2、复试考生的确定及复试比例
根据教育部确定的全国考研复试基本分数要求,结合我院考生情况,我院2009年考研复试分数线确定如下:中国石化所属企业委托培养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满分为100分的单科(政治、外语)≥37分,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数学二、业务课二)≥56分,总分≥275分。全国统招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满分100分的单科(政治、外语)≥45分,满分为150分的单科(数学二、业务课二)≥80分,总分≥300分。
按照1:1。。5确定复试考生名单。
3、复试教师的遴选
考生复试前,根据本院上线考生报考专业和研究方向总体情况,结合本院科研工作、人才规划和导师现实情况等,分导师组确定本年度招生计划名单,复试导师组组长名单须经主管院领导同意。
复试教师由复试导师组长聘请副高以上职称的科研人员担任。对本年度复试教师以集中培训会的形式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复试原则、复试内容、复试形式、复试方法、成绩计算等方面的培训,以保证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性的原则。
4、 复试程序、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
复试时间按照北京教育考试院确定的时间期限执行。2009年确定为
在复试前两周内向参加复试的考生发出《复试通知书》。对部分路途遥远的考生,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以电话的方式通知复试者。《复试通知书》内容包括复试科目及形式,复试日期、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复试办法。
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
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查,研招办设专人在复试考生报到时严格查验考生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考生交验学生证,入学时交验毕业证书)和身份证等有关材料。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
5、 复试内容、考核方式
复试包括英语听说、专业综合考试(笔试)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三部分,并考察考生大学期间学习成绩、科研和社会活动情况、思想品德表现和在校表现等情况。
(1) 英语听说复试满分为100分,听力和口语各占50%。英语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听音辨义、理解日常交谈内容和一般题材讲座等能力,在化工综合考试前30分钟在语音室进行测试。英语口语测试,在面试中测试,主要测试考生运用外语知识与技能进行口头交流的能力,由导师组用英语提问考生3—5个问题,考生用英语与考核组进行交流,考试时间为5-10分钟,由主考官综合其他面试教师的意见给出分值,满分为50分。
(2)专业综合课复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笔试的方式,内容为化工综合:包括有机化学、化工原理、分析化学。
(3)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所考专业的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4)综合能力考核由各导师组组织,满分为100分。采取面试方式当场打分,取各位面试教师的平均分。要求各导师组做好考核记录。
(5)复试教师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考生所在单位须对我院招办发放的政审表实事求是填写意见,签字并盖章。
5、复试成绩及总成绩的确定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的成绩确定考生总成绩。总成绩的计算办法为:(初试成绩/4)×60%+英语听说成绩×10%+专业综合课成绩×10%+综合能力考核成绩×20%。复试成绩合格线由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6、按照北京市高招办要求进行资格审查。体检由院研招办统一安排。
7、录取办法
(1)资格审查不合格、政审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2)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总成绩,按照录取人数要求,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3)拟录取名单经院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院务会审定。
(4)复试、拟录取名单在复试结束后30天内公布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5)录取名单经北京教育考试院研招办审批后,办理录取手续。
(6)对未被录取的考生,院招办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8、公示、监督与争议解决办法
(1)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网址均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院校信息栏目“信息发布”网页,复试办法与复试日期前一周公布,拟录取名单于复试工作全部结束后30日内公布,接受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接待电话:010-82368172,投诉监督电话:010-82368639,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2)考生如对复试结果持有异议,需于拟录取名单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复核申请,经同意后予以复核,并于4个工作日内给予考生书面答复。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招生政审表
以下请考生填写:(请考生将这部分内容填好后,与自备的信封一同交给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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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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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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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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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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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出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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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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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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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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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系、专业或工作岗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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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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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经历 (高中起) | |||||||||||||||||
起止年月 |
学习或工作单位,专业 、职务或职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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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 |
姓 名 |
关 系 |
工 作 单 位 |
职务 |
政治面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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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有无重大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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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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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历史上有无问题?是否经过审查?结论如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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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请考生所在单位填写:(在背面,请填写好以下内容并加盖公章后装入信封后密封,在封口骑缝处签字后交给申请人,或者直接寄给/送达我院研招办,谢谢。)
考生所在单位(院系)鉴定意见:(包括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学习态度等):
单位政工或人事负责人签字: 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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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单位政审意见:
负责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注:(1)在职人员由工作单位盖章;
(2)无工作单位人员由档案所在单位或所在街道社区、村镇盖章。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生办公室
电话:010-8236817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18号
邮编:100083
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生复试工作,确保复试工作的有效性和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提高博士生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
二、 复试组织管理
1. 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组织开展复试各项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2.复试要求、评分标准和办法,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批准后,在复试中严格执行。
3。。 按照考生报考学科及研究方向成立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由3名以上专家组成。
三、复试人员的确定
2009年参加我院博士生入学考试的考生在入学考试后均直接进入复试。
四、 复试时间及有关要求
1.复试时间:紧跟在入学考试初试之后。
2。。 向考生公布复试科目及形式、复试日期、时间和地点,并告知复试办法。
3。。 考生应按照通知的日期、时间和地点按时参加复试,超过规定时间未参加复试的,取消复试资格。
4。。 复试期间的食宿费、往返路费由考生自理。
五、 复试内容及形式
1.复试内容:综合能力考核(面试)。综合能力考核总分100分,每项考核分档给分,考核内容分为英语口语(20分)、理论基础(20分)、实验技能(20分)、创新能力与潜力(20分)、逻辑思维能力(10分)、综合素质(含语言表达能力)(10分)六部分。
2.复试形式
(1)外语口语面试:导师小组用英语向每位考生提问3个问题以上,考生用英语回答,每人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
(2)综合素质与能力面试:主要根据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15分钟。
(3)考生复试成绩的确定:取各位面试教师打分的平均值为最终成绩。复试不合格不能录取。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北京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