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
专科院校教委公办
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一、评定项目
(一)综合奖学金
学生每学期考试成绩总评名列本专业、本年级第一名;并在学生综合素质测评为班级前3名者可荣获院长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在此范围内并符合国家的基本条件由评审委员会研究确定。
(二)单项奖学金
1、科技成果单项奖的评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市级以上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者;
(2)参加院级科技竞赛荣获一等奖者;
(3)参加省级及以上科技竞赛荣获三等奖以上者;
(4)科研成果及发明创造获国家专利者。
2、技能技术单项奖的评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院级技能技术比赛荣获个人一等奖者;
(2)参加省级及以上技能技术比赛荣获个人三等奖以上者;
(3)在省级及省级以上技能技术鉴定部门组织的等级鉴定考试中获得高级证书者。
3、学习单项奖的评选条件为思想品德良好(参照铜川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品德行为测评标准),单科考试成绩在本专业、本年级名列第一名。
4、社会活动单项奖的评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院、系、班级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学生干部;
(2)积极参加学院及团省委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受到院级以上表彰者;
(3)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受到院级以上表彰者;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受到有关部门表扬者。
5、文体特长单项奖的评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院级文体比赛中荣获单项一等奖者(运动会除外);
(2)在省级或省级以上体育比赛中取得单项名次者;
(3)在省级或省级以上文艺汇演或比赛中单项获奖者。
6、单项奖学金可以兼得。
二、奖学金等级标准及比例
(一)综合奖学金,每人奖励800元。
(三)科技成果单项奖符合条件(1)、(2)者奖励200元,符合条件(3)、(4)者奖励500元;技能技术单项奖、学习单项奖各奖励100元;社会活动单项奖、文体特长单项奖各奖励100元。
三、评选办法
(一)根据评定条件,由各系对学生进行全面考核,按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评定出获奖学生,经系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报学生处。
(二)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上报学生处时要附带详细材料及获奖证书原件。
四、奖励办法
获奖学生除发给奖金外,均颁发获奖证书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五、说明
(一)综合奖学金和国家奖学金不可兼得,其他奖学金可以兼得。
(三)凡考试违纪作弊者、考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四)在该学期受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不得参加奖学金的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