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① 符合各省艺术类报考条件的艺术类考生须取得我院发放的专业测试合格证或参加所在省(市、自治区)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合格,方可报考我院。
② 我院在吉林、山东等十省组织了部分专业的专业考试,详见下表:
省份 |
校考专业 |
山东 |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专科:空中乘务 |
吉林 |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专科:美术 |
辽宁 |
本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音乐表演、美术;专科:美术 |
安徽 |
专科:空中乘务 |
江苏 |
专科:空中乘务 |
黑龙江 |
本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专科:美术 |
陕西 |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舞蹈表演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专科:空中乘务 |
内蒙 |
本科:美术;专科:美术 |
新疆 |
本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 |
甘肃 |
本科:新闻学(播音与主持方向)、音乐表演(空中乘务方向)、美术 专科:空中乘务 |
③ 艺术类录取原则
A、我院校考专业录取原则:在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从取得我院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中,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生源不足,再按上述原则择优录取省统考合格考生(校考省份及专业详见上表)。
B、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份及专业认可各省专业统考成绩,在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的情况下,依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英语、语文、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C、新闻学(播音与主持)专业,未组织校考的生源省份认可各省统考成绩或同类专业院校的专业考试成绩,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分数线情况下,依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成绩排名并列的,依次按高考总分、语文、英语、综合科目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