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厦门华厦职业学院各项奖、助学金和贫困生资助措施
(20070604)
1、学院新生奖学金:为鼓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报考我院,激励学生入学后继续努力,再创佳绩,我院每年提取50万元设立新生奖学金。
特等奖:普高考生,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高考成绩优秀者,即超过录取线(福建省高招办统一划定公布)250分以上者,可获特等奖学金,免其第一学年全部学费。
优秀奖:奖励对象为考试成绩居当年各类报考我院考生中前5%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一等奖学金每人奖励3000元(比例占奖励总额的20%),二等奖学金每人奖励2000元(比例占奖励总额的30%),三等奖学金每人奖励1000元(比例占奖励总额的50%)。新生奖学金通知书随录取通知书寄发。
2、洪涛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分一等、二等和三等,奖金标准分别为1000、800、500元。每学年评定17人。
3、洪涛助学金:每年3月份评选一次。每次10名。助学金标准为1500元。
4、常勋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10000元,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的学生。每人1000元。
5、郑学檬助学金:每年3月份评选一次。每次10名。助学金标准为800元。针对生活困难的特困学生发放。
6、厦门市教育基金会助学金:每年3月份评选一次。每次2名。获得者将由厦门市教育基金会提供每学年2400元的资助,直至毕业。
7、政府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次额度为全校学生总数的20%,其中15%为贫困生,每月资助100元生活补助;5%为特困生,每月资助150元生活补助。每生每学年按十个月标准发放。
8、厦门市高校贫困生资助金:由厦门市政府设立,专门资助因家庭变故、学生身患重病等特殊困难学生。每次资助5000—10000元。
9、勤工助学基金:每年由学院提取15万元设立勤工助学基金,安排学生参加校内勤工助学工作。
11、蔡望怀奖学金:每年发放奖学金10000元,授予5名优秀学生,每人2000元;
12、蔡望怀助学金:每年发放助学金10000元,资助10名家庭经济困难,成绩优秀的学生。每人1000元。
13、常勋奖学金每年发放奖学金10000元,授予5名优秀学生,每人2000元;
14、学生文艺体育竞赛奖学金:鼓励特长性人才脱颖而出,对文艺体育活动方面有特殊才华的在校学生予以表彰、奖励。每生每次200—500元。
15、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职业技能竞赛、新技术与应用技术的创新发明及设计、理论与实务创新论文及设计等方面获得优异成绩的我院册学习的全日制高等职业专科学生和全日制自学考试学生。每生每次200—2000元。
16、工商银行助学金:每年资助2名新生1000元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17、民生银行助学金:每年资助1名新生1500元助学金,一次性发放。
18、福建省政府奖学金:每年奖励10名学生,每生3000元。
19、学院奖学金:按学生总数的1%设立,一等奖学金每生1000元,二等奖学金每生8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