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毕业生可在中资、外资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和一般工商企业从事信贷、会计、金融投资咨询和服务工作,也可到涉外机构和非金融机构从事企业与个人信用管理工作,。 【金融与证券】 本专业主要培养掌握金融证券的基本知识,具备从事金融证券业务操作与管理的能力,具有从事金融证券实务和管理素质的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有西方经济学、会计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保险学、金融市场学、银行经营管理、金融会计、公司理财、证券投资、外汇交易等,。 ?
录取规则:
温州大学城市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凡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并填报温州大学城市学院的考生均适用本章程。?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温州大学城市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的独立学院(学校部委码:13637),学院位于温州市高教园区。第四条学院经教育部批准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学生毕业后颁发教育部统一规范的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历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温州大学城市学院学士学位证书。?第三章???招生计划和录取批次第五条学院2010年招生专业有15个本科和6个专科专业,共计划招收2200名,其中本科1600名,专科600名;本科计划面向浙江、福建、安徽、山西、河南、四川6省招生,专科计划全部面向浙江省,具体招生专业及人数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为准。??第四章????录取规则第六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第七条学院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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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及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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