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问:请问贵院的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如何规定的?
答:我院学费和住宿费按学年收取,学生每学年第一学期报到时,将一学年的全部学费和住宿费缴齐。
根据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我院浙江省普通类录取批次设置在本科第二类批次。
问:请介绍一下贵院新生的住宿条件及公寓化管理情况?
答:学生宿舍全部按公寓标准建设,四个人一个房间,配有电话、网络接口、热水器、家具、卫生间等生活设施,满足学生日常生活的需要。休学期满复学后,按照随读年级相关专业的收费标准收取有关费用。
问:报考贵院在填报志愿时应注意什么?
答:根据《江苏省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的有关规定,我院普通类各专业对考生的两门选测科目的等级要求为BC,必测科目等级要求为4C1合格。公寓团总支经常开展丰富的文化活动,力求打造文明社区、平安社区、文化社区、和谐社区,服务于学生的成人成才。毕业生享受普通高校毕业就业政策。退学学生的代收费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
根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我院省内艺术类录取批次设置在艺术类提前民办及独立(本科)第1批,普通类录取批次设置在普通类第三批录取本科院校。招生录取、收费标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颁发等均按国家教育部和江苏省统一规定执行。
根据苏教财[2006]105号、苏价费[2006]319号、苏财综[2006]57号文件要求,具体退费办法如下:
学生交纳学费、住宿费后,因各种原因退学的,我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每年十个半月计算),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
学生参军或因病等原因休学的,比照退学规定退还有关费用。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发放办法?
答: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毕业证书;经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位委员会审核,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扬州大学广陵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院充分依托扬州大学百年学府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办学,拥有独立的校园和完善的教学生活设施,实施相对独立的教学组织和管理。
问: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什么性质的学院?招生录取批次设置在哪一批次?
答: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是1998年12月经原江苏省教委批准,由全国首批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江苏省重点综合性大学——扬州大学按新机制、新模式设置的本科层次、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的公有民办二级学院,2005年经教育部批准变更为独立学院。 建议考生在填报我院志愿时,应根据个人的兴趣、爱好、特长和就业市场需求选择合适的专业。一流的队伍本着“人性化管理、亲情化服务、潜移默化人”的工作方针,以“热情、周到、方便、快捷”为目标,实行24小时安全值班,迎进送出,开通24小时服务热线,实行滚动保洁,创造舒适、安全、便利的环境。休学期间不交纳学费、住宿费等。根据苏价费[2000]166号批文,普通类本科专业收取学费13000元/年;根据苏价费[2007]16号批文,艺术类本科专业收取学费15000元/年;根据苏价费[2002]369号批文,收取住宿费1300元/年;教材费根据实际使用情况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