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录取规则:
⑴ 英语类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对外语语种不作限制。
⑵ 对男女生比例、单科成绩不作限制。
⑶ 报考我校相关专业的外省考生,高考考试科目均按各省级招办的选科规定执行。江苏考生除报考理工科强化班须选测物理外,学业水平测试中对选测科目不限。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江苏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1B
⑷ 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的山东、内蒙古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校考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报考我院美术类专业的江苏、上海、浙江、安徽、江西、四川、重庆、湖南、河南、甘肃、云南、宁夏、山西、黑龙江、福建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美术专业统考,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统考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统考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⑸ 报考我校摄影专业的山东、内蒙古、甘肃、安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江苏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专业单独招生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校考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⑹ 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山东、内蒙古、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校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报考我校音乐类专业的江苏、山西、辽宁、黑龙江、安徽、福建、江西、四川、宁夏、新疆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音乐专业统考,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统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⑺ 报考我校舞蹈编导专业的江苏、山东、内蒙古、甘肃、安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校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报考我校舞蹈编导专业的山西、辽宁考生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舞蹈专业统考,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统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⑻ 报考我校体育类专业的江苏、浙江、湖南、陕西考生,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档后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⑼ 报考我校体育舞蹈专业的江苏、山东、安徽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根据专业校考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报考我校体育舞蹈专业的湖北考生须参加武汉体育学院组织的单独招生考试,对高考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将根据专业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⑽ 报考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山东、安徽、甘肃考生,必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考试,江苏考生须参加南京师范大学组织的相应专业单独考试并取得南京师范大学或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专业合格证,对其中高考文化分达到生源所在省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将其高考文化分与专业校考分相加成综合分,根据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⑾ 对报考我校各专业的外省考生,在录取时将按照“志愿优先、兼顾专业级差”的原则,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报考我校普通类专业,对符合专业选测、必测科目等级要求的江苏进档考生将按照先分数(即投档分)后等级的顺序,再采用“志愿优先、兼顾级差”的原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与所录专业,其中投档考生排序时若投档分相同,则按选测科目等级高低,若选测科目等级相同,则按语文、数学2门科目的原始分与附加分之和从高到低的顺序择优录取,若该分数仍相同,则按4门必测科目等级高低的顺序对考生排序。
⑿ 录取中的照顾政策,遵照各省级招办制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⒀ 录取结果将通过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渠道和我校校园网及时公布,请考生注意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