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 牡丹江市 爱民区
专科院校教委公办
一、学校全称:牡丹江大学(牡丹江大学始建于1983年,坐落在素有“塞北江南”之称的全国旅游城市——牡丹江市,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普通高校。学校现占地面积38。。2万平方米,建筑面积16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2。。8亿,新建海林实习实训基地一期工程将于今年9月投入使用,占地30万平方米二期工程正在筹建。学校设施完备、环境优美。建有工程实训中心、机械车床加工室、电拖实训室、信息安全存储实验室、会计模拟实验室、画室、金蝶ERP实验室、动漫工作室、影视制作室、电工电子实验室、多媒体微机室等100多个现代化实验实习实训室;设有管乐演奏厅、舞蹈排练厅、琴房等专用教室以及健身房、瑜伽室、乒乓球……)
二、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编:157011
三、学校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学制:三年;办学层次:高职高专;学习形式:全日制。
四、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确定的专科录取最低控制线,按考生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且录取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
3、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应用英语专业以英语授课为主,其它专业没有语种限制。
5、已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测试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时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的文化课考试,并按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执行。 6、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严格按照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数进行录取,并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办法》的要求,在征得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教育部“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计划调整。
五、收费标准
(一)学费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价联字[2003]32号文件批准,我校各专业学费为每生每年6000元。
(二)其它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字[2007]1号文件批准,住宿费:6人间,每生每年800元;8人间,每生每年600元。
(三)关于退费
按照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黑教联[2007]1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颁发证书:学生毕业成绩合格,颁发经国家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学校名称是:牡丹江大学。
七、贷款、助学金、奖学金:对贫困生学校可协助办理国家助学贷款;贫困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特困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一是通过录取考生电子档案上的考生地址,用特快专递把录取通知书邮寄考生本人或考生指定的其他代收人;二是在牡丹江大学网站(www。。mdjdx。。cn)上公布。
九、联系方式
学校名称:牡丹江大学
地 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地明街530号
邮 编:157011
电 话:0453—6595204 6596405 6591832 6595104
传 真:0453—6596600
网 址:www。。mdjdx。。cn
E-mail:2007mdjdxzsb@163。。com
微信公众平台:2529381308@qq。。com
十、本章程将根据教育部、生源地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当年招生政策的调整进行修改。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牡丹江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