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工业大学(长春工业大学建校于1952年,是一所以工为主,工、理、文、法、管、经、教育等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坐落在长春市风景秀丽的南湖之滨,校园绿树成荫,环境幽雅。学校经过多年建设,培育了艰苦奋斗、严谨求实的办学精神,形成了敬业奉献、严谨治学的教风和勤奋求实、笃学创新的学风。学校在2004年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并两次在全国本科教学评估工作会议上介绍评估经验。2009年1月成为博士学位授权立项建设单位。目前,学校设有19个学院,2个教研部,并拥有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1个省重点实验室,2个省科技创新中心,1个省工程研究中心,……)人文信息学院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学校性质:民办
招生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街(路)1016号。
第二章 招生计划
第五条 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是1999年经原吉林省教委批准成立,2004年被教育部确认为普通高等学校举办的独立学院,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学院座落于享有“亚洲最大人工林海”美誉的净月潭旅游风景区,现有在校生7200人,根据市场需求设置专业及专业方向19个。生态校园环境幽雅、风景宜人;校园建筑中西合璧,错落有致,是一所能容纳8000余人的花园式高等学府。2007年被长春市评为“绿化模范庭院”。教育专家群体办学学院领导班子由多年从事教育工作的专家、教授组成。董事长陈坚(原吉林省教委主任),院长陈谟开教授(学院法定代表人,现任吉林省关心下……)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 学位授予
第七条 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按国家有关规定颁发长春工业大学人文信息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八条 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法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制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物流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财务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机械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汽车服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金融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产品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5000元;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350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50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1500元;商务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4000元;
第六章 录取说明
第九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除商务英语专业、英语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外,其它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
第十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商务英语(航空服务方向)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3米--1。。85米(含),女生身高1。。63米--1。。75米(含)。
第十二条 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政策。
2。。开设的所有专业均无单科成绩限制。
3。。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择优录取无分数级差要求并按照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档原则录取。
4。。对加分或降分考生处理: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按加分或降分后成绩进行统一排序、录取。
5。。对于投档分数相同的考生,按文、理各科目考试成绩进行排序。
6。。专业安排:凡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录取的考生均满足第一专业志愿要求(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工程造价专业除外),其他志愿考生的专业要求尽量予以满足。会计学、财务管理、金融学、工程造价专业按招生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7。。对于江苏省进档后的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排序录取。
8。。艺术类录取原则: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艺术类专业联考并取得合格证书,同时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艺术类独立学院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考生所在省确定的录取原则,录取时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时吉林省艺术类专业按投档考生的总分=专业课成绩×100%+文化课成绩×60%)。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cutchi。。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长春净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016号
联系电话:0431-82684666
联系人:张老师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