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沈阳市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学校设置多项奖学金,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成才。
1。。 新生特别奖学金
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我院最低录取分数线(对于降分录取的省份,以所在省市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基准)60分以上,有资格获得新生特别奖学金,标准如下:
奖金等级 |
奖金额度 |
高出标准 |
备 注 |
一等奖 |
学年学费的50% |
100分 |
以上各等奖项不兼得,采取标准分的省市换算成实际考分统一计算 |
二等奖 |
学年学费的30% |
80分 |
|
三等奖 |
学年学费的10% |
60分 |
2。。 优秀学生奖学金
特等奖学金:10000元/人·年 一等奖学金:4000元/人·年
二等奖学金: 2000元/人·年 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年
单项奖学金:300元/人·年。
优秀学生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受奖面达28%左右。
3。。 国家(政府)奖学金
根据国家和辽宁省的奖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对品学兼优的学生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
按照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设置办法和评选条件,结合我院实际,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进行奖励和资助,金额及比例按当年国家和辽宁省的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 国家助学贷款
学院根据国家、省、市助学贷款的有关规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向银行申请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