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一、学院概况
1、学院名称:河北传媒学院
2、国标代码:12784
3、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4、办学层次:本科
5、主管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6、学院简介:
河北传媒学院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升为本科院校,2009年6月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2011年10月经国家学位委员会批准获得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资格,2013年经由河北省和国家相关机构审批,相继建立了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同年,河北传媒学院与中国艺术研究院联合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河北传媒学院是河北省第一所传媒类普通本科院校,也是继中国传媒大学(中国传媒大学是教育部直属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大学。学校致力于广播、电视、电影、网络、出版、报刊及新媒体高层次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是一所文、工、艺、管、理、经、法、教多学科协调发展,以信息传播为特色的综合性大学。学校位于中国北京东郊古运河畔,校园占地708亩,校舍总面积46万平方米。校训是:立德、敬业、博学、竞先。学校被誉为中国广播影视传播人才的摇篮。50多年来,学校为广播影视系统及信息传播业培养输送毕业生6万多人,培训在职人员35万多人次。校友遍布全国各地及世界70多个国家和地区,形成了一支从领导干部到专业人员的骨干队伍,很多人成为著名的记者、编辑、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导演、编剧、制片人、……)、浙江传媒学院之后全国第三所传媒类本科院校。
学院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随着办学规模不断扩大,现有警安路校区、学府路校区和栾城校区三个校区。其中栾城新校区占地1500亩,分三期规划建设,第一期规划建设500亩,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已于2013年暑期正式入驻。建院以来,学院已培养了20000多名毕业生,一批又一批优秀学子走出校门,走向社会,活跃在国内外传媒、演艺、教学、科研等领域。
二、机构设置
1、河北传媒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是学院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
2、河北传媒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常设机构,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
三、招生计划
经教育部批准,河北传媒学院2014年招生总计划为3300,其中本科2300、专科1000,我院2014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考试部门向社会公布的为准。
计划特别说明:学院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四、录取政策
1、招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2、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划定的分数线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它志愿的考生。
3、对投档的考生专业安排,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省(市、自治区),实行“先分数后等级”的原则;个别省(市、自治区)有不同投档政策的,按照当地录取政策执行。
4、学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录取的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