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隶属部门:
教委
学校类型:
211工程
所在省市:
安徽省 合肥市
详细地址: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屯溪路193号 邮政编码:230009

全日制普通生招生章程

浏览:78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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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工业大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合肥工业大学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合肥工业大学是一所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学校座落于绿色科教城安徽省省会合肥市。

  第二条 合肥工业大学创建于1945年,1960年被中共中央批准为全国重点大学,1979年邓小平同志亲笔题写了“合肥工业大学”校名。

  第三条 合肥工业大学占地面积199。。39万平方米,共分三个校区:屯溪路校区(合肥市屯溪路193号)、六安路校区(合肥市六安路269号)、翡翠湖校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大学城内)。

  学校培养包括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在内的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对本科毕业生颁发学校名称为“合肥工业大学”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近年来,合肥工业大学本科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

  第四条 学校本科招生对象为参加普通高考的考生(含普通统招生、国防生、艺术类考生、高水平运动员、少数民族预科生、内地新疆高中班、内地西藏班,港澳台学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统一指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下进行。

  第六条 为加强对招生考试工作人员的纪律教育、责任约束,保证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录取期间成立主管副校长任组长,纪委书记任副组长,教务处长、监察处长和招生办公室主任等任组员的招生领导小组,整体指挥、协调、监督录取工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本科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补充规定;制订并向社会公布学校本科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工作改革的调查和研究;做好人才需求和培养的预测工作;制定本科招生计划,全面系统地宣传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条件、学科特点、专业内涵等方面的建设和发展情况;根据需要组建录取工作组,负责新生录取和迎新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国家经济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及我校学科发展等因素制定每年的本科招生事业计划,经学校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批准的招生事业计划,结合学校近年来的生源情况及国家的特殊要求,制定学校分省(市、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根据各省(市、区)报考我校艺术加试的考生人数及成绩,分配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安徽省生源情况,分配安徽省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经主管副校长审定后,报教育部批准。

  第十条 招生办公室将教育部批复的分省(市、区)招生来源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寄(送)到各有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 为保证本科招生录取工作质量,学校统筹规划,建立一支年富力强、廉洁奉公、业务熟练、相对稳定的招生宣传及录取工作队伍。

  第十二条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应具有较强的党性原则和责任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策水平高,作风正派,秉公办事,自觉遵守招生工作纪律,勇于抵制不正之风,工作认真负责。

  第十三条 对本科招生录取工作人员的要求:

  1.凡有直系亲属(子女)及兄弟姐妹当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者,不得参加该省(市、区)的招生录取工作。

  2.经学校确定的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均要参加上岗培训,凡不参加培训者取消其当年招生录取资格,由招生办公室从后备人员中遴选补充。

  招生录取工作人员名单,经招生办公室与纪检部门审核后,报主管副校长批准。

  第五章 招生工作纪律

  第十四条 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省(市、区)招生政策、法规和学校有关本科招生工作的各项规定,全面体现“德、智、体、美等方面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严格掌握录取标准,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第十五条 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六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及有关考生资格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信息公开,考生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

  第十六条 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四严格”,即:严格高校本科招生调整计划使用管理,严格高校定向就业招生管理,严格独立学院招生管理,严格高校特殊类型招生管理。

  第十七条 招生工作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应自觉遵守“六不准”,即: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第六章 入学考核与考试

  第十八条 考生的文化课各科目均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不含国家一级及以上高水平运动员考生)。

  第十九条 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安徽省除外)须获得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我校将获得本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名单和成绩等信息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备案,并通过学校网页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录取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获得我校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实行学校、运动员所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三级网上公示。

  第二十一条 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合格和优秀的学生名单,报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并在学校网页上公示。

  第二十二条 第二炮兵驻校后备军官选拔培养办公室、各省军区招生办公室和各省级普通高校招生部门负责对国防预备生的体检、面试。

  第二十三条 我校全部实行网上录取,未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参与学校的各类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未经过各省级招生部门提供电子档案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第七章 招生规则

  第二十四条 报考我校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不含安徽省)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加试,并取得合格证。对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格检查、所在省(市、区)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不要求统考的省除外)、文化课达到所在省(市、区)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专业加试总分×60%+文化课总分×40%)择优录取。

  参加我校专业加试成绩(全国排序)前三名的考生享受加分:第一名加5分、第二名加4分、第三名加3分。

  第二十五条 按教育部规定并根据各省(市、区)的生源情况,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确定适当的提档比例。对江苏省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方式录取。

  第二十六条 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或本科招生计划尚未完成时,按志愿顺序依次调取非第一志愿考生档案。生源仍不足时,我校将不足部分的招生计划按教育部要求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录取。

  高水平运动员(一级以上运动员)的调档名单,根据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及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核结果,从我校专业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择优向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提供。

  自主招生录取按“合肥工业大学年自主招生实施办法”执行。

  第二十七条 我校对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加分或降分政策一概予以确认,将按考生享受优惠政策后的总分予以录取。

  第二十八条 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当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按5分级差将其档案投入第二志愿专业,以其降档后的总分与该专业其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的实际总分相比较,从高到低录取;若仍不能满足时,我校将不再降分,将其档案投入后续志愿专业中录取,直至服从志愿专业或退档。

  第二十九条 在已调档考生中,我校优先满足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当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高考文化课成绩并适当参考考生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满;对于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第三十条 对于有选考科目的省(市、区),原则上以考生必考科目与我校选考科目的成绩总和为准录取。在我校选考科目线上生源不足时,录取兼考科目的考生。

  第三十一条 报考我校考生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国防生体检标准按军检要求执行。

  第三十二条 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年国防生只招收男生。

  第三十三条 录取结果请考生向所属省(市、区)招生部门、我校本科招生网或招生办公室电话查询。

  

  第八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新生进校时,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以便核对身份。

  学校对录取的全体新生进行复查。经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和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市、区)招生部门。

  第三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或受灾的新生,报到时可持当地乡镇以上证明,入学后向学生工作部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参加学校组织的勤工助学活动。

  第三十六条 为鼓励优秀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参照我校在校生奖学金标准,设立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第三十七条 按照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等有关费用。本校按学生每学年实际所修学分和学籍注册费统一结算学费。新生入学时,预收一定数额的学费,学年末按学生两学期学籍注册费及所修学分统一结算。学费标准以安徽省物价局核定数额为准。 各专业预收学费如下:

  1.艺术设计专业预收7000元/生·年;

  2.以下专业预收5500元/生·年

  光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设计、车辆工程、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自动化、生物医学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信息安全、土木工程、测绘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学、环境工程、地理信息系统、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物流管理、电子商务、电子科学与技术、微电子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工程、生物技术、英语(国际贸易)、广告学。

  3.以下专业预收5000元/生·年

  测控技术与仪器、交通工程、热能与动力工程、工业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材料物理、金属材料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制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资源勘查工程、会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应用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食品科学与工程、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思想政治教育、法学、财政学、工程力学。

  4.软件工程专业预收12500元/生·年。

  学生住宿收费标准:1200元/生·年。

  第三十八条 招生咨询电话

  招生办公室:0551-2901096、2905427(传真)

  网址:www。。hfut。。edu。。cn

  E-mail:hfutzb@hfut。。edu。。cn

  邮政编码:230009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193号

  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土木工程专业:
主要课程:理论力学、结构力学、材料力学、土力学、水力学、工程测量学、工程地质、结构设计原理、基础工程、道路勘测设计、路基路面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交通工程等。从事主要工作: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矿山建筑等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科研和管理工作。毕业后可到各工程设计研究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就业服务方向:本专业方向学生具有广泛的适应性,对外工程承包公司,建筑企业,房地产部门工作,交通工程部门。省市交通厅(局)、建设厅、市政局、公路局,就业服务方向:国家交通部及建设部各级管理部门,公路与城市道路及城市地下空间建设行业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检、……


应用物理学专业:
就业范围:在电讯、金融、能源、公安、国防等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光电设备和光信息技术相关的部门从事研发、制造、应用、技术管理等工作。主干课程:高等数学、现代光学导论、现代通信技术、激光原理、光电技术及应用、光通信技术、理论物理、电路分析、模拟电子技术、数字电子技术、信号与系统、高级语言程序设计等。能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与光电技术相关工作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应用物理学 本科 学制四年 就读校区:校本部专业方向:光电技术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电子技术和光信息处理等方面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技能。。……


现代纺织技术专业:
主要课程:纤维材料学、纺织概论、纤维复合材料、非织造粘合剂与助剂、非织造烘燥技术、非织造生产技术、非织造产品检测、非织造产品后整理技术、非织造产品开发、国际贸易实务、市场营销、专业英语等。从事非织造及复合材料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产品设计与开发、经营与贸易等工作,就业方向:非织造及复合材料生产企业、贸易公司。能从事纺织原料与纺织产品性能测试、纺织设备维护、纺织工艺设计、纺织生产管理、纺织原料与贸易等岗位的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纺织工艺与贸易)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掌握现代纺织技术基础理论。主要课程:纺织材料性能与测试、纺织工艺学、织物结构与设计……


财务管理专业:
能在企事业单位、证券保险、金融机构和政府机关以及社会中介机构从事投资、融资、会计、财务咨询以及教学、科研工作的应用性专业人才,以及财务管理相关学科的系统知识,本专业培养具有较为宽广的经济学、管理学理论基础,具备现代投资、融资知识和会计知识以及相应能力,精通财务与会计规则。学制四年,财务管理 本科专业。本专业主要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管理学、管理信息系统、基础会计学、财务会计、成本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金融市场学、税务筹划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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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发表
  • 张善评价
  • 2011-05-22 12:29
我是一名合肥学院的本科在读二年级学生,想考合肥工业大学的管理学位,但不知道可不可以,以及报考流程,现特此请教您。希望能收到您的回复
  • 游客评价
  • 2023-01-06 11:50
还有人记得学校后门的大滑滑梯吗,回回上厕所都要滑一回
  • 游客评价
  • 2022-12-27 09:23
学校的教学质量没有去亲身体验过的不好说,但我还是收集下大家的看法
  • 游客评价
  • 2022-12-28 23:04
我是2000年毕业的184班财会班的,想再看看当年的学校
  • 游客评价
  • 2023-01-05 14:55
母校啊! 可为什么现在在地图上搜不到你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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