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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结合IT产业市场需求,面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领域的国内外前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良好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具备扎实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基础理论知识,掌握并熟练运用先进的系统开发技术和工程规范与方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层次多类型的实用型、工程型、复合型、创新型IT人才。
主要课程:C程序设计语言、离散数学、数字电路与逻辑设计、数据结构、操作系统、计算机原理与组织结构、数据库系统原理、软件工程导论、系统分析与设计、计算机网络。
双语教学课程:计算机科学导论、Java程序设计等。
精品课程:软件工程导论、系统分析与设计等。
重点课程:数据结构、工程岗位实践等。
专业方向: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电子政务 软件工程 网络工程 嵌入式系统。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在广东省教育厅领导下,由省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
第十一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在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理工类、文史类分类录取。
第十二条 省级高招办按我院在当地招生计划数120%的比例,从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的生源以高分到低分(含省级加分)进行投档。
第十三条 在同批录取控制线上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第二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考生的考分在减去10分后,同第一志愿的考生一起排序,参与录取;若第二志愿生源仍不足,则第三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的考生考分在减去20分后,参与排序录取,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设置各专业均为符合当前社会需求的专业,在专业录取时,不设置专业志愿级差分。
第十五条 按“志愿清”录取(含学校志愿和专业志愿;即优先录取第一志愿,再录取第二志愿,后依次录取其他志愿)。
第十六条 对同批次同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并达到最低录取线,但未进入专业志愿且愿意服从所有专业调剂,符合未录满专业的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按从高分到低分作调剂录取。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或参加调剂但不符合专业培养相关具体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第十七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执行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政策,但对于具备体育或文艺特长的考生,其享受的录取政策优惠须经我院审核认可。
第十八条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所有专业均只招应试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第十九条 录取考生时,往届生与应届生,男生与女生无比例限制。
招生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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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用及其它: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的资格审查。审查不合格者,学院将视情节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时,以广东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按学年缴纳学费、住宿费等。学费标准:文科每生每年14000 元,文理综合类、艺术设计学专业、理工科每生每年15000元。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教材费和杂费按学校统一标准收取。
第二十四条 我院设立“优秀新生奖学金”。 奖励对象:我院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统招计划内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且入学报到的2007级本科新生。评定办法:以生源所在省独立学院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基准,综合评估考生的高考成绩(不计附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奖励前20名新生。奖励金额:每人1万元人民币。(具体操作办法按《中山大学南方学院优秀新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执行)。
学院另设优秀学生奖学金。
第二十五条 根据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政策规定,中山大学南方学院学生可按《广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第二十六条 考生可通过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途径及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招生网查询录取结果。
中山大学南方学院所设专业的收费标准是经广东省物价管理部门核定批准:学费:艺术设计学专业每生每年18000元,行政管理、公共关系学、工商管理专业每生每年15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年16000元。住宿费:每生每年1500元。膳食、书籍等费用由学生自理。学生每月的伙食费大约为300~400元,生活费则视个人的消费情况而定。学院每学期为每间宿舍免费分配有一定的水电用量,超出部分按物价局核定标准由宿舍同学均摊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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