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 沈阳市 和平区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沈阳音乐学院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沈阳音乐学院
招收专业、办学地点及校址:
校本部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舞蹈学院招收: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凤凰大街9号;艺术学院招收: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表演、表演、戏剧影视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美术设计、录音艺术专业,具体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文汇街18号;大连分院招收: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具体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路33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五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七年;学制为四年制专业,学习年限为六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8。。5427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 22。。5117万平方米,专任教师82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73人,教学仪器设备值5303。。05万元,图书60。。15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外语日常教学为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 。
三、专业设置说明
专业代码 |
专业(方向)名称 |
学制 |
科类 |
授予学位门类 |
050401 |
音乐学 |
五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01 |
音乐学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五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02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03 |
音乐表演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09 |
舞蹈学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10 |
舞蹈编导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12 |
表演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14 |
戏剧影视文学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15 |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17 |
录音艺术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1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
050420 |
广播电视编导 |
四年 |
艺术 |
文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