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北京市 海淀区
本科院校教委公办
学校全称:北京舞蹈学院(北京舞蹈学院,是新中国建立的第一所学制式专业舞蹈院校。学院前身“北京舞蹈学校”,始建于1954年。文化部于1978年正式批准学校为北京舞蹈学院,并直属文化部。1999年,获得舞蹈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05年获得艺术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北京舞蹈学院由直属文化部转为“中央和北京市共建,以北京市管理为主”。同年被北京市评为“文明校园”,同时获文化部、人事部颁发的“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院现有专任教师214人,其中高级职称75人。全日制在校大学生总数1804人,其中本科生1175人,研究……) 学校代码:10051
招生范围:面向全国招生。高级中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毕业或具同等学力的艺术爱好者均可报考。
办学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1号
办学特点:以舞蹈教学为主体,表演、教育、编导、设计、史论以及舞蹈文化科技等交叉学科协调发展的艺术类学院。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艺术院校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委
考试方式: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参加我院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国普通高考。具体考试内容详见我院《招生简章》。
录取规则:参加我院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并符合本省(市)艺术类招生条件,且高考成绩达到我院自行划定的录取分数线者,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注意相关科目成绩择优录取。舞蹈学(中外文化交流管理)、舞蹈编导(新媒体舞蹈)、舞蹈学(舞蹈历史与理论)将视情况分别要求《语文》和《英语》的单科成绩。根据舞蹈类专业的特点,各专业方向需要确定男女生比例,并按照比例分男女录取。各专业方向未录满的名额,可在专业内调整。
录取结果公布渠道:登录北京舞蹈学院网站www。。bda。。edu。。cn,7月中旬查询录取结果。
收费标准:舞蹈表演专业、舞蹈编导专业每人每学年15000元;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舞蹈学专业每人每学年10000元;住宿费:每人每学年750元。
奖学金情况:在大学就读期间,学生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学院各类奖学金和荣誉称号。
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规定。
联系电话:(010)68935788 传 真:(010)68451413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万寿寺路一号北京舞蹈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81 联系人:方 涛